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灌溉建设
省政府出台意见
□2015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
□10个县(市、区)试点,带动50个县(市、区)全面推进
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意见,为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,增强农业发展后劲,切实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,省政府决定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灌溉建设。
意见提出,在全省选择10个县(市、区)开展试点,带动50个县(市、区)全面推进,推动全省全域灌溉工作,争取“十二五”期间建成一批实现全域灌溉的县(市、区),全省水利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。
意见提出了目标任务:
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用水。到2015年实现“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”规划目标,全省耕地灌溉率、节水灌溉率和农村水利化水平大幅度提高。在实现全域灌溉的区域,灌溉指标与管理要求符合《四川省全域灌溉技术与管理导则》相关规定。耕地灌溉率平原地区应不低于95%、丘陵地区应不低于85%、山区应不低于80%,节水灌溉率平原地区应不低于80%、丘陵地区应不低于70%、山区应不低于60%。
基本解决农村生活用水。2015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。在实现全域灌溉的区域,农村生活用水供水入户率平原地区应不低于98%、丘陵地区应不低于95%、山区应不低于90%,集中供水率平原地区应不低于90%、丘陵地区应不低于80%、山区应不低于70%。
不断改善供水水质。2015年底前重点水库、饮用水水源及备用水水源水库水质达标。
信息来源:四川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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